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高级研修学院)校友会章程》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1.公示期:2026年4月29日-5月8日。
2.如对该章程有任何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
3.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,须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以组织名义反映意见,须加盖组织公章;以匿名方式反映意见,不予受理。
4.邮箱:jijiaoyuancheng127@163.com
附件: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高级研修学院)校友会章程》
继续教育学院(高级研修学院)
2026年4月29日
版权所有: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与远程教育学院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远楼 100029
电话:+8610 64492234(院办) 64495077、64495205(招办)
传真:+8610 64494939(院办) 64494252(招办)
学院公众号
APP下载